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讯(党委宣传部 吉伍伍呷莫 图/郭旭东)8月19日,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党的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吴迎华代表学校章程起草小组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情况作了说明。
章程修订的背景
吴迎华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章程》自2012年起草以来,数易其稿,于2021年3月经四川省教育厅正式发文核准, 并向社会公布后施行。2022年3月, 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相继发文要求各民办高校修订学校章程、统一核准,并强调将党建工作单独作为一章,并且须列入前三章之内。
2022年6月, 省教育厅提供了《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校章程示范文本(2022年版)》,要求各民办高校按文本体例进行修订,8月上报核准。
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吴迎华说,本次修订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章节及篇幅调整,二是对主要内容进行了修订。
章节及篇幅调整。省教育厅核准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章程(2021年版)》分十一章, 九十二条,10600余字。没有序言,按章、节、条框架排列。修订后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章程(2022年版)》分十章, 八十八条,14800余字。设有序言,按章、条框架排列, 取消节。十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第三章党的建设,第四章管理体制,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教职工权益,第七章学生权益,第八章资产与财务管理,第九章变更与终止,第十章附则。相比2021年版,少了一章,少了四条,多了4200余字。多的字主要是按要求细化了党建工作内容。
修订后的主要内容,总体按照省教育厅提供的示范文本,但也保留了自己的特色。
章程的后续处理程序
吴迎华介绍,接下来,学校章程修订的后续工作是:一是请各位代表认真审议,有什么修改建议标注在章程审议稿上,会后收回。二是提请教代会全体会议表决。三是教代会审议原则通过后,对代表们的修改建议再次俢订,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四是报请理事会审定。五是报请省教育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