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余奇等11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经学校研究,拟对余奇等11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退学处理依据及事实(一)未履行返校注册义务余奇等5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自2025年9月1日起,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完成注册手续,且未通过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