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公共服务学院举办2013级顶岗实习法律讲座

2015-05-20 14:28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新闻网

公共服务学院2013级顶岗实习期间法律问题讲座报道(刘涌)692.jpg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讯(公共服务学院  刘涌)5月13日上午,公共服务学院针对即将奔赴顶岗实习岗位的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应用韩语、文秘、汉语专业的同学就顶岗实习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在6F1举办了专题讲座。讲座由公共服务学院刘涌老师主讲。在讲座中刘涌老师就最近几年中实习遇到的以及同学们咨询最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剖析和讲解。

   首先,刘涌老师理清了顶岗实习关系与就业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在实践中有不少同学认为自己是劳动者必须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并且进行攀比,由此造成对实习目的认识混淆,并导致随意中断实习。对此,刘老师指出学生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顶岗实习也不是就业而是学校教学计划在外的延伸,学生的实习目的在于通过校外实践锻炼形成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法律并没有规定学生实习必须有报酬也没有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努力让学生在经济上有所收获,但获得报酬并非实习的主要目的,因此对实习工资应当正确认识。同时,学生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没有“辞职”中断实习的权利,如果擅自中断实习当然面临不能取得学分或其他不利后果。

   其次,刘涌老师对于在实习中经常遇到的人生及财产安全问题、企业管理问题、因实习而产生的侵权责任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保守商业秘密问题和同学们进了热烈互动。

   最后,应同学们要求,刘涌老师对于如何识别传销与合法直销进行了深入讲解,使同学们对传销的本质、特征、法律后果有了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