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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治理创新:评优评奖过程提高学生自治理论

2017-03-24 16:42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新闻网


现场照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讯(建筑工程学院  李炳永)“紧跟学院发展理念,努力践行学生自治的思想”是建筑工程学院2015级工程造价2班在评优评奖工作中提升学生自治能力的创新途径。近一周来,备受学生热议的莫过于评优评奖,在大多数辅导员正在左顾右盼之时,2015级工造2班在李炳永老师的组织下,在五教5B304会议室圆满完成了评优评奖的全过程,此次评优过程高度地彰显了学生自治的管理思想。
  评优之前,建筑工程学院简冬秋副院长给各位辅导员传达了此次评优的思路与工作方法,强调本次评优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学生自治的思想。本着这种思想,2015级工造2班专门成立了评优小组,该小组由班上九名同学组成,成员包括班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生会干部、宿舍室长、上学期进步较大的同学组成,班长刘莉任评优小组组长。评优过程中,老师在旁指导,不参与投票,对评优注意事项做出解释,仅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好协调的地方做出建议,最终决定权全部交给评定小组来决定,评定小组根据班上同学提供的申请材料、为班级做出的贡献、学习成绩等因素综合考量来进行公开投票决定。
  同时,在场的评优成员主动提出:个人本学期已获得学习奖学金,不参加社会实践奖与社会工作奖的评选,上学期获得过同样荣誉称号的同学也不参加相同项的评选,以此激励自己全面发展,竞争未当选荣誉,也让更多同学有机会进入评选名额,体现出同学之间的宽广胸怀、有爱和谐与共同进步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