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讯(质量部 周谦)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关于贯彻落实< 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1118号)的文件要求,4月10日中午,由学院工会牵头,质量部负责,组织召开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企业年金方案部分条款修改的说明会。学院各工会主席及代表、学院企业年金管理公司代表以及学院质量部与财务资产部年金管理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中,学院企业年金管理公司代表梁经理对企业年金方案的修改背景、依据进行了介绍。质量部肖部长对具体的修改条款进行了讲解和PPT展示。讲解结束后,教职工代表们就修改的企业年金方案进行了现场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年金方案修改的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