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讯(质量部 杨春英)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采取系列举措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助力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一、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
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同时为破解制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和难点,切实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打造职业教育“工匠之师”,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出台了《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并且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职称评审评价标准,要求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参与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作为必要条件。
二、发挥各类比赛“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发挥社会第三方评价作用。
高校应加强教学质量评价,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的评价。因此,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比赛业绩,提高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奖在评审中的比重。
三、科技成果转化进款等纳入岗位评聘条件。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试行)》中明确将科技成果转化进款等纳入评聘条件,并且进一步修订了《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横向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作为负责人承担横向项目且到校经费(或累计到校经费)”达到某个额度作为论文可替代条件选项之一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总之,要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加快由数量普及阶段转向内涵发展阶段的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师素质能力,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贡献,发挥教师评价“指挥棒”良好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