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班子签订目标责任书

领导班子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讯(党政部 吴迎华)昨(18)日,为强化2015年度学院招生工作, 加快眉山校区建设和筹备运行工作进度,明确目标责任,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王世伦教授与院领导班子签订了专项目标责任书,以确保学院确定的2015年度招生和眉山校区投入使用两大核心任务的按期及保质保量完成。
怎么看
主体责任是义不容辞、不可推卸的责任
“确保2015年度招生取得成功和眉山校区投入使用,是学院本学期所确定的两大核心任务,是既定的战略任务。”王世伦指出,“按照眉山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确定的眉山校区专项工作分工原则及目标任务,结合招生专项工作,签订此目标责任书,就是要让分管院领导切实担负起专项工作的主体责任。”
担负主体责任,就是要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是义不容辞、不可推卸的责任。落实专项工作的主体责任,不仅要听“怎么说”,更要看“如何做”。
责任目标书规定,每个院级领导在专项目标中承担不同的主任责任。刘飞和尚绪明同志主要负责眉山校区专项工作中的后勤工作和区域招生工作。赵齐阳同志负责眉山校区专项工作中的筹备工作、设备设施购买及相关工作和区域招生工作,必须确保眉山校区在新生进校前,各项筹备工作、设备设施到位。罗大宪同志牵头负责、李汝顶同志协助罗大宪同志负责全院性招生工作和区域招生工作,必须全面完成学院普招、国招任务等。
怎么做
明确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进度强化责任落实
“刘飞同志负责以下后勤工作:学院后勤管理模式确定、食堂运行工作、校区宿管运行工作、校区物管运行工作……”责任目标书对各分管院领导的专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对工作的进度进行了倒排,并通过目标考核对责任落实进行强化。
学院将成立由学院院长、学院督导及董事会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项工作考核小组,对分管院领导的主体任务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主体任务按《眉山校区工程建设工作台帐》拟定的项目推进时间、质量要求、最终效果,进行项目一一考核(即到时验收考核),作出该项目是否按期及保质保量评价。招生任务按2015年9月15日负责区域招生实际报到人数为准,作出是否完成招生任务结论。
责任目标书规定,将对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目标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的给予惩罚,包括“院领导考核结果下降一个等级”、“奖励系数扣减1%―5%”等。